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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大远程教育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广西广播电视大学系统与教育部批准开展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和各远程教育机构合作办学业务。是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中南大学、兰州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广西管理服务中心和学习中心,受以上高校委托在广西全自治区开展远程教育招生、教学管理、考试管理等学习支持服务。同时广西电大远程教育服务中心也是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广西区域中心,管理广西地区15个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获得东北财经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农业大学的授权。
广西电大远程教育服务中心利用覆盖全区的电大远程教育网络系统,管理在电大系统及系统外学校各地市县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28个(这些学习中心全部经过广西教育厅备案),在校学生一万多人,形成了覆盖全广西的远程教育学习支持公共服务体系。
广西电大热情的希望各类有志于开展远程教育的学校加盟,共同建设广西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广西远程教育发展做出贡献。加盟申请程序如下:
一、学校向广西电大远程教育服务中心提出建立试点高校校外学习中心申请(书面或口头)。
二、广西电大远程教育服务中心报试点高校网络学院批准后,派员到学校实地考察校园环境、远程教育设施、学校师资及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情况,并决定是否能建立学习中心。
三、学校按照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教高厅[2003]2号)文件要求,及广西教育厅最新颁布的《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程序》(见附件1),向广西教育厅上交建点申报材料。
学校负责提供申报材料有:
(1)学校开办校外学习中心(点)的书面申请文件;
(2)学校开办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3)学校开办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场地、设施、资金等证明材料;
(4)校外学习中心(点)的管理规章制度;
(5)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或材料(即为建点申请表,管理队伍、辅导教师队伍、技术队伍名单等)。
广西电大远程教育中心负责与试点高校联系提供申报材料有:
(1)试点高校开办校外学习中心(点)的书面申请文件;
(2)试点高校获得教育部批准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资格文件;
(3)试点高校共建学习中心协议;
(4)试点高校设点实施方案;
(5)试点高校与依托建设单位建设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协议书,委托书。
四、广西教育厅专家组根据广西教育厅《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申报及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02]145号),到校作建点评估(评估方案、指标体系见附件2、3)。每个校外学习中心(点)需交纳建点评审费用3000元。
五、通过评估的学校由广西教育厅下文,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正式建立,可以开始招生。
广西电大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盟申请联系方式:
电话:0771—5848036、5870021,传真:0771—58480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