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宪法学》教学大纲::
一、课程的地位、性质与任务
地位:《宪法学》是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是其它十三门核心课的基础和前提。
性质:必修。
任务:通过本课程,掌握有关宪法的基本理论、了解宪法的产生及其发展历史并在系统学习我国宪法基础上进行理论和实践的调查研究,达到守宪、护宪,推进宪法实施的目的。
二、课程的基本要求
培养学生的民主法治意识,掌握宪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及其功能、制度等,着重研究中国的宪法实践;在掌握宪法典和宪法性文件的同时,又要掌握宪法惯例和宪法习惯。通过学习,要明确宪法作为根本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作为国家主人翁的尊严感和责任感。
三、本课程与其他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本课程是一门介于法律基础课和法律专业课之间的学科,其先修课是法理学。宪法学本身既是一门法律专业课,又是一门法律基础课。宪法作为根本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统帅的地位,学习宪法学乃学习其他部门法学的前提和基础。
四、课程内容、重点及深广度
本课程的重点是宪法学的基本理论以及宪法的各项基本制度,各部分的内容及重点如下(打“*”者为重点内容):
1.宪法学的基本理论
宪法的定义、本质、法律特征及其分类;宪法规范的特点;宪法原则;宪法的功能和作用;宪法的制定、修改、解释及实施等制度。*
2.宪法的历史发展
近代宪法产生过程及其典型国家情况;旧中国宪法运动和宪法问题;新 中国诞生及其宪法。*
3.国家性质
国家性质的概念及其与宪法关系;我国国家性质及其宪法规定*;我国的政党合作制度*;我国政治协商制度。
4.政权组织形式
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种类及其与宪法的关系*;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及 其优越性*;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我国选举制度。
5.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种类及与宪法的关系*;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及其 必要性*;我国地方制度(普通地方、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及特别行政区)*
6.经济制度
经济制度的概念及我国经济制度、特点*;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其形式; 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地位及其形式*;我国的分配形式;我国的经济体制、经济政策及与依法治国关系。
7.精神文明
精神文明的概念及与物质文明的关系;文化建设及其内容;思想道德建 设的基本内容。
8.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国籍、权利和义务概念;基本权利义务与宪法的关系*;公民基本 权利的内容*;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特点与保障。
9.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的含义、组织活动原则*;我国国家机构改革的方向及宪法保障*;我国五大国家机构的性质、地位、职权及其工作制度等*
10.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含义、意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基层政权的关系及其自我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的形式及其设置、组织和任务。
11.国家标志
国旗的含义、象征、标志及使用方法;国徽的含义、象征、标志及使用 方法;国歌的含义、象征及我国首都。
五、实践要求
参加法庭旁听,投身社会实践,用宪法知识分析现实问题并运用宪法知识解决一些社会性问题。
六、学时分配
1、宪法学的基本理论(6学时) 2、宪法的历史发展(3学时) 3、国家性质(3学时) 4、政权组织形式(3学时) 5、国家机构形式(3学时) 6、经济制度(3学时) 7、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6学时) 8、国家机构改革           5学时)
七、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俞子清主编:《宪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主要参考书
许崇德主编:《宪法学》(修订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张庆福主编:《宪法学基本理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
魏定仁主编:《宪法学》(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大纲制定者:敖双红